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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2006

選民的暴行

如果以色列覺得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就高人一等, 可以囂張得濫殺黎巴嫩的無辜平民, 可以厚顏無恥地說自己才是受害者所以要還擊, 那麼, 唔該佢地爭開對眼睇清楚:

 

中國人是炎黃子孫, 炎帝和黃帝都變了做神仙, 我們假假地都算是神仙的後代; 還有, 德高望重的中國人都有由人升上神檯的能力, 但是我們並沒有因此而狂妄到如以色列那樣睜著眼當層夫殺害別的民族, 然後告訴眾人自己是受害者。

 

如果以色列覺得自己曾受盡迫害, 要如舊約聖經「出埃及記」所說「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覺得現在是兩倍奉還有殺錯冇放過的時候, 不要忘了, 摩西拿回來的十誡第六條是:

 

「不可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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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舊約聖經的耶和華殘忍好殺,猶太人藉神之名進行的種族清洗見諸各處經文,甚至乎,掃羅王有一次沒有徹底遵守耶和華的滅族指示,私自留下活口,結果被耶和華問罪。

對,十誡有「不可殺人」這一條,然而在舊約的世界觀裡,任何阻礙猶太人發達的民族,根本就算不上「人」!此所以,以色列軍隊手冊在六十年代註明士兵可以隨意殺害沒有抵抗能力之俘擄,並不教人意外。(現在還是不是這樣寫可就不清楚了)

幸好,早前民調顯示有58%以色列人寧可交換人質了事也不願開戰,可見人心普遍仍是理智的。這件事更加反映以色列政府背乎民意的蠻行有著見不得人的勢力與盤算支撐。

發表人: Julian | 24/07/2006

昨晚製作示威牌的時候,大家腦震盪想想有甚麼語句可以寫上,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摩西十誡中的第六誡:不可殺人 Thou shalt not kill。

真是自以為正義就可以横行無忌。憤怒都不知可以怎樣形容了,又想起昨晚有人提出但沒有用到的一句:『因住收尾兩年呀!』

btw,寫了一篇關於昨天遊行的報導:
http://blog.lamfai.net/2006/07/x724.html 或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35446&group_id=11

發表人: fred | 25/07/2006

最可怕的是,香港教會對以色列屠殺平民的暴行半點反應也見不到。

這個「見不到」之所以令人髮指,背後有兩個原因。

一係代表教會中人對以色列暴行的默許。

另一係(也可能才是真正原因),現在的教徒對以黎衝突毫無所知。

這幾天考試,頌華姐會否考慮找幾個志同道合的人往以色列領事館靜坐默哀?如果你攪,我一定舉腳參與。

發表人: Raymond WOO | 25/07/2006

The unanimous support of US foreign policy in Israel has to take up the blame. Nowadays, who can doubt the political influence of US Jews, especially in their effective lobbying of the federal decisions.

It all happened when a superpower thinks that he is the International Policeman and there are axis of evil in the world.

發表人: CL | 25/07/2006

曾經有基督徒(新教)對我解釋,因為聖經說以色列人是上帝選民,所以無論以色列幹什麼都不能說三道四。因為得罪以色列就等同得罪上帝。
我只希望那並不代表廣大基督徒立場。

發表人: K. | 26/07/2006

就係!!! 點解陳日君到現在一句聲都唔出? 明光社仲係講得達文西密碼? 我死也不信密碼的威力大過以色列亂炸人地的武器!

肥榮我現在有幾個deadlines來緊, 都想搞但係真係冇時間搞coordination, 不過如果in-media同人發起的來到的一定來。剛過去的星期一在以色列領事館示威我也去了, 不但對以色列人的嘴臉很反感, 對香港攝記的操守也要「刮目相看」, 佢地可以兩分鍾內到達交通意外現場(見七月廿六日文章), 但係黎巴嫩咁大件事就只來了兩個, 仲要嚴我地參加示威的人阻住佢地影相, 係咪激氣!

發表人: learnedfriend | 26/07/2006

我不會怪陳日君就以黎戰爭上的無言,因為國際問題他也要跟緊教延的方向,據我所知教宗也有要求以黎停火。這就將會成為梵蒂岡的外交立場。

但我怪那些新教教會,對此事的默不作聲。當這兩星期教會或網上的討論都還是同性戀問題,我卻見不到有教會會為以黎的戰火而有所行動。

宣明會有進行公開籌款,但這一刻我們更需要的,是國際間要求停戰的聲音。

終日把「爭戰」掛在口邊的教徒,會體認到戰爭的可怕嗎?

發表人: Raymond WOO | 27/07/2006

舊約的不可殺人,只不過是猶太人內部的規矩。
舊約裡經常說耶和華准許猶太人攻打其他民族的地方、姦淫虜掠的。

猶太人不承認耶穌,你我無話可說。
但把耶穌當神拜的新教教會,好像都忘了耶穌說連敵人也要愛。

發表人: 方潤 | 27/07/2006

依我看,炎黃子孫倒更狂妄,他們甚至不屑和他國糾纏,而只對同為神仙後代的同胞有逼害興趣。

發表人: 陳分奇 | 02/08/2006